辞职报告交了一个月不让走怎么办

如题所述

劳动者在提交辞职报告一个月后,用人单位仍不允许其离职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辞职的权利。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后,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阻止劳动者离职或者不结算工资等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协商解决:首先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结算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2.调解: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或诉讼:如果调解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应当保留好与辞职有关的证据材料,如辞职报告、工资单、劳动合同等。这些证据材料将有助于证明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面对辞职报告一个月后不让走的情况时,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应当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处理劳动争议时提供有力支持。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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