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4-02-26
按中国劳动法,肯定是不合理。
但是这样做,也正常啊。作为秘书,肯定是需要早点过去给总经理搭理好必要的工作。
不过,提前40分钟确实有点多了。提前20分钟照样可以做好的。
下班晚走半小时比较正常了。
你想解决,除非你做好不在那干的准备。不想干了,可以找劳动局,可以仲裁,但是你得拿到证据。
第2个回答 2014-02-26
韩企的时间观念非常强,可能企业里面有一些严格的要求,比如提前上班是因为要进行服装的检查之类的。建议你跟女友沟通,了解清楚原因。如果你的女友不能接受的话,她早向她主管提出。所以,问题在你女友的身上,或者她的工作方法需要改变和调整了。
第3个回答 2014-02-26
要求多劳多得,给加班工资。当然提要求得有底气,必须让自己成为骨干,企业离不开你。否则,企业会抄你的鱿鱼。当然,如果家里有特殊情况,也可以跟老板说清楚,争取老板的宽容与谅解。同时改进工作效率,尽量在8小时内把当天的任务完成掉。
第4个回答 2014-02-26
偶尔有事,早到或晚回,无可非议。如果要求每天这样,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需提出异议和争辩。如果不想在这里继续干,可到劳动仲裁机构投诉,申请给予劳动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