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灭门惨案凶犯”李焕文伏法记,凶犯无恶不作,后来怎样了?

如题所述

李焕文,内蒙古灭门惨案凶犯。从1987年开始,其进行多次抢劫,两度被关进监狱;2010年3月27日晚,他残忍地杀害了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一家5口人,轰动一时。

2010年11月30日,李焕文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签发执行死刑命令,被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枪决。

李焕文,1968年4月2日出生于于山东省潍坊,1987年4月因故意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由于在狱中表现良好,在服刑4年半后减刑出狱。出狱后陆续做过各种工作,但很快又重新走上了抢劫的道路。

1991年年底,李焕文在狱中交好的狱友李建民出狱,他们两人开始协同作案。从1992年年初到1994年2月,二人辗转青州市、昌乐县等多地,采用飞车强抢、棍棒威胁、入室盗窃等方式是犯案30余起。

1993年11月,李焕文喝醉之后去洗浴城嫖娼,后因闹事被巡警抓进了公安局,审理出李焕文之前多次抢劫犯罪的事实,被判刑五年。

1996年11月22日,李焕文刑满释放,他开始了肆无忌惮的疯狂作案,仅1997年就犯案20多起劫得赃款50余万。2006年,因在山东省抢劫作案多次被公安机关再次通缉。于是,李焕文通过花钱整容之后潜逃至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为了掩饰自己的身份,他化名高树福,在同是山东人的张建瑞开的木龙骨厂里打工。木龙骨厂的生活很枯燥,下班之后李焕文最喜欢做的事儿就是喝酒。

有一日,张建瑞的儿子过生日,下班之后张建瑞邀请李焕文去他家吃饭,经不住三劝两劝,李焕文喝的酩酊大醉,后来说了些什么他完全不记得了,当晚人事不省睡在了张建瑞家。

2010年的10月,李焕文得知山东有警察来内蒙调查案件,他准备离开内蒙去黑龙江,向张建瑞索要这几年的工资。张建瑞毫不犹豫拒绝了他,并委婉地挽留他,这让李焕文怀疑对方已经知道他的身份。

转眼到了春节,张建瑞几百万货款还没有收回来,要债的又天天不停地催,心情很糟糕。李焕文再次结款走人,张建瑞恼羞成怒,指着李焕文的鼻子说:你一抢劫犯别给脸不要脸哈,你敢走我现在就报警……

李焕文无名火气顿起,上前就要揍他,张建瑞的大儿子张建和17岁的二儿子张森立马一拥而上,爷仨对张建瑞拳打脚踢,殴打持续了五六分钟才罢手。

2010年2月,李焕文远在山东的老婆悄悄前来内蒙找他,这次前来是想和他商量离婚。李焕文的内心彻底崩溃,生活的最后一丝希望也消失殆尽,他看着远处张建瑞一家其乐融融儿女双全,内心嫉妒异常,发誓他要干掉他们一家!

2010年3月26日凌晨2点,李焕文翻墙进入小张木龙骨厂,悄悄潜到张建瑞夫妇住的东屋,用铁丝悄悄打开房门锁,他举起斧子猛冲进房间没头没脑地砍向床头,还没清醒过来的张建瑞被一斧头砍破了脑袋。

张建瑞的老婆被声音惊醒,惊恐的嚎叫起来,翻身护住女儿往床尾躲,7岁的小女孩被母亲的嚎叫吓得哇哇大哭,李焕文举起斧头一斧头斜着砍断了张建瑞妻子的颈动脉,又一斧头将7岁的小女孩砸死在床上。

隔着客厅,睡在西屋的兄弟俩被母亲和妹妹的惨叫吵醒,张建趿拉上拖鞋拿根棍子开门查看,刚露头就被躲在一边的李焕文一斧头砍在头上,张建一头栽倒在地上就此死掉。

张森看情况不对,踹开窗户就往外跳,李焕文提着滴血的斧头犹如恶魔般怪叫着冲向张森,张森被李焕文的怪叫吓得腿一软摔倒在地上,李焕文手起刀落一斧头砍断了张森的脑袋……

案发后,李焕文镇定洗净溅在手上脸上的血迹,将作案用的斧头扔进加工坊杂物间,后发动起租来的轿车逃离现场。

李焕文开着租来的车开到了机场停车场,本想直接买机票去黑龙江,后来担心买机票需要实名制会露馅,于是他装作刚下机的样子随意打了辆揽客的出租车,搭乘出租车前往呼和浩特。

待到了呼和浩特之后,他又换乘了一辆开黑车的出租车逃至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然而,他不敢去旅馆住宿,只能悄悄地来到东胜区柴家梁气象公园藏身。

多日的奔波以及精神的高度紧张,自知无处可逃的李焕文准备割腕自杀,他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在自己的手腕上划出一条深深的伤口。

3月30日8时许,有群众向东胜区公安分局110举报,称在东胜区东郊柴家梁气象公园发现一可疑男子。东胜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立即指派富兴路派出所民警、刑警、巡警赶赴现场调查,在气象塔顶发现了该名男子。

当时,该男子躺在一床被子上,右大腿外侧放着一把长约15厘米的折叠刀,左手腕外侧割伤,出血量较大,处于深度昏迷状态。民警在该男子的随身物品中发现1400元现金及几张男孩照片。

从这名男子的身上没有发现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东西,从外表看又不像是流浪乞讨人员,民警们感觉到这个人身份可疑。于是,在将此人送至医院救治的同时,民警围绕他的身份展开调查。

鄂尔多斯公安将这名男子的相貌与巴彦淖尔市警方公布的灭门案嫌犯照片进行比对后,他们发现,该男子与嫌犯有一些相似但又不能确定。

为此,警方又对他的指纹、DNA等进行了检验核对,才基本确定此人就是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灭门案的犯罪嫌疑人李焕文。

2010年4月12日,李焕文被逮捕;11月30日,内蒙古“灭门恶魔”李焕文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签发执行死刑命令,被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了枪决。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3-08
被告人李焕文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第2个回答  2021-03-08
后来被警察抓到了。真的是没有人性,但是做下的错事终究是会被人发现的,也会为犯下的错得到惩罚。
第3个回答  2021-03-08
后来凶手受到法律的严惩,造成社会动荡,造成社会不良的影响非常令人不齿,所以一定要严惩凶手,还社会一个安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