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身份证号码是特征组合码,由十七位数字本体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组成。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六位数字地址码,八位数字出生日期码,三位数字顺序码和一位数字校验码。其含义如下:
1.地址码:表示编码对象常住户口所在县(市、旗、区)的行政区划代码。
2. 出生日期码:表示编码对象出生的年、月、日,年、月、日分别用4 位、2 位、2位(不足两位加0)数字表示,之间不用分隔符。
3.顺序码:表示在同一地址码所标识的区域范围内,对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编定的顺序号,顺序码的奇数分配给男性,偶数分配给女性。
4.校验码:一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