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实验中学学区划分

如题所述

驻马店市实验中学学区在高速铁路以东,天中山大道向北至文明大道以西,淮河大道以北。

学区生条件:

(1)城区住、户一致:

市中心城区内户籍和房产一致,均在招生范围内。

(2)三代同堂:

市中心城区内城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其监护人在市区无其他自有房产。

(3)拆迁户:

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回迁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以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为准。

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后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征收房屋学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学区划分的原则:

(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

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生源分布等情况,以学校为基点,以学校服务范围内主干道、街路为标界线,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进行学区划片。按照“学区划分基本保持稳定”要求,同时,根据生源人数、教育动态规划等实际情况,对学校的招生区域进行年度适当的调整。

(二)应招尽招原则。

根据学区划分,依据学位类型,按A、B、C、D、E先后顺序依次分批录取,适龄儿童全部纳入招生范畴。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原则,统筹安排好随迁人员子女入学。

(三)控制班额原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限期消除大校额、大班额的要求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班额的规定及学籍管理系统中的班额限制,严格执行班额标准,逐步解决个别学校大校额、大班额问题,规范学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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