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产房会被收回去吗

如题所述

不能。根据查询购房网显示。央产房是指由中央和国家机关、军队、企事业单位以自筹资金建设、购买的住房,是这些单位及其职工的私有财产,单位和个人对央产房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投资法》第十六条规定,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资源,不得收回。因此,央产房作为政府投资的公共资源,在出售给个人后,单位无权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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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4-06-20

央产房是指中央在京单位出售、承租给职工的住房,包括已购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职工住宅、承租公有住房等。职工的原始购房合同卖方为中央在京的行政、事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

按《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规定:“按照本办法核定的职工住房超过其住房面积标准的,为住房超标”。“职工购买现住房超标,能分割退回的,要分割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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