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
努尔哈赤建立政权起,到
皇太极天聪五年七月设立六部,为满族政权的领主贵族政治体制时期,具体表现为该政权完全以【
八旗领主分封】形成统治体制
2.天聪五年七月至顺治元年。后金——清政权又设立监察机构都察院、管理蒙古等事务的理藩院,以及内三院,但八旗的宗室领主分封制仍继续实行
3.皇太极时期,后金——清政权还把其分封统辖体制扩大到归附的汉官、漠南蒙古贵族乃至朝鲜。对于带领部队归降后金政权的明朝官将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人,则不纳入八旗体系,而使他们仍统旧属
地方政权机构,是恢复明王朝地方统治的建置形式,实行省、府、州县几级统辖
清朝是分封制、行省制并行的,郡县只是行省下属的行政单位,不算单独的
郡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