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安件必须从县级法院立案吗?

如题所述

多数的民事案件是基层法院也就是县区级法院管辖。根据民诉法规定对于重大的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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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27

        民事案件大部分必须从县市区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一审)的,但是对于民事案件中的:(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由县市区级人民法院的上级、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一审)的。

     一、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是指案件的影响超出基层法院的辖区,在中级或中级以上法院辖区内产生了重大影响。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类:(1)、海事、海商案件,此类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目前已在广州、厦门、上海、武汉等地设立了海事法院,海事法院均为中级法院,他们的受案范围由最高法院确定; (2)、专利纠纷案件,具体包括专利行政案件和专利民事案件,专利民事案件包括专利侵权、转让专利权、专利许可使用等引起的纠纷,专利民事案件由省级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及青岛、大连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法院管辖;(3)重大的涉港、澳、台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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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4-27
需要看由哪管辖及立案日期。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来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源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zhidao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3个回答  2020-04-27
对的,必须先由初级法院受理,如果有异议,再逐级上诉,不可以越级
第4个回答  2020-04-27
民事案件可分等级,如果没有太大纠纷,可以通过村委会调解,如果纠纷比较大,可通过县法院立案,如果判决不服,可向市级法院上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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