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大部分必须从县市区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一审)的,但是对于民事案件中的:(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由县市区级人民法院的上级、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一审)的。
一、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是指案件的影响超出基层法院的辖区,在中级或中级以上法院辖区内产生了重大影响。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类:(1)、海事、海商案件,此类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目前已在广州、厦门、上海、武汉等地设立了海事法院,海事法院均为中级法院,他们的受案范围由最高法院确定; (2)、专利纠纷案件,具体包括专利行政案件和专利民事案件,专利民事案件包括专利侵权、转让专利权、专利许可使用等引起的纠纷,专利民事案件由省级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及青岛、大连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法院管辖;(3)重大的涉港、澳、台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