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去年11月进的公司,试用期3个月工资1800,转正后签了一份薪资调整数升到2100。
今年6月公司年中绩效考核,我56分,公司给了我一张降薪的文件叫我签字,我没有签名,原因是1.公司在伐“关于执行年中考核制度事宜”中指提到“该结果作为下半年工作改善的方向以及员工晋升、调薪、降职、降薪之依据,不发放奖金”,但是并没有提及具体的标准;2.我找有关部门经理面谈,希望她把降薪的标准文件给我看下,她说是公司内部文件不能给员工看,而1800是部门助理的薪资最低标准,但是并没有给我看文件”。
这样如果下个月公司把我的工资调整到1800,那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