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降薪,可否申请劳动仲裁

我在去年11月进的公司,试用期3个月工资1800,转正后签了一份薪资调整数升到2100。
今年6月公司年中绩效考核,我56分,公司给了我一张降薪的文件叫我签字,我没有签名,原因是1.公司在伐“关于执行年中考核制度事宜”中指提到“该结果作为下半年工作改善的方向以及员工晋升、调薪、降职、降薪之依据,不发放奖金”,但是并没有提及具体的标准;2.我找有关部门经理面谈,希望她把降薪的标准文件给我看下,她说是公司内部文件不能给员工看,而1800是部门助理的薪资最低标准,但是并没有给我看文件”。
这样如果下个月公司把我的工资调整到1800,那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公司无故降薪,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岗位和工资,用人单位调岗降薪应该与劳动者协商,并签订变更协议才可以,否则属于违法,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用人单位的行为不合法,用人单位无故降薪,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差额或加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公司不能随便克扣员工工资,基本工资不能随意更改,降低基本工资是属于劳动合同的更变,双方需要商讨一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面肆意更改。薪酬不能随意下降,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之间就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合法权利依法受到保护,如果用人单位随便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辞职不会被扣工资,提前三十日书面提交辞职书即可,根据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用人单位以辞职为由扣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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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18
看降薪的幅度!

并且是否全公司降薪,还要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工资的组成部分!

不要听律师们瞎说,并不是所有的降薪,你申请劳动仲裁都会得到支持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9-01
可以的,到当地劳动部门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当然,如果不想仲裁或暂不想仲裁,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以寻求解决争议。
第3个回答  2010-09-01
不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吗?如违反劳动合同的就可申请劳动仲裁。
第4个回答  2010-09-01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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