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4年-2009年在广西南宁交的社保,后离职,2009年去了广东惠州,我的户口也迁到了惠州,现在应该怎样解决我的社保问题比较好????是暂时把南宁的社保放放,然后继续在惠州重新开始买还是????而且现在只能转个人帐户里的钱,单位帮交的国家全部都扣了,之前的缴费年限还不累加,那这样的转还有什么意义呢??这和白交了有什么区别??国定出台的政策就是这样方便我们这些人的吗??如果以后退休的话,又是如何领退休金呢??
还有,不知道养老和医疗的政策是不是也一样???如果中间断开了,还能不能转外省并年限???这事挺急的,希望知道的人能告知较好处理办法,在这里谢谢了! 大家结合我的实际情况多给给参考意见。
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可以办理异地转移,工伤和生育保险暂不支持异地转移。社保转移条件:1.女不能超过40周岁,男不能超过50周岁;2.已在社保转入地参加社会保险。社保转移流程:1、转出地申请、2、转入地参保、3、转入地社保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