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办怎么停止缴纳社保

如题所述

浙里办办理停保的流程,具体如下:
1、如果是用人单位要停缴社保的,携带单位的营业执照、职工花名册、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去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停缴手续即可,在材料通过审核后,会将解约的员工移出其需要缴费的名单中;
2、员工在从公司离职之后,待公司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等资料交给当地社保中心,办理好社保减员手续以后,就会暂停为其缴纳社保;
3、而之后职工可以去社保局更换缴费主体,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然后再去缴纳保费;也可以在找到新单位之后,让新单位续缴上社保费。而如果是去外地,则是在新参保地重新开立社保账户缴费,之后可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也可以暂时不办理;
4、而如果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保社保的话,只需要带上个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的社保局服务大厅向工作人员申请暂停个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自缴费就可以了。
公司社保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
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纳手续;
2、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须跨统筹地区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人员,另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手续;
3、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失业期间中断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原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继续计息。重新就业后应继续缴费,前后缴费年限及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分别合并计算;
4、失业职工或下岗转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不缴纳医疗保险费、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计算缴费年限。
领取完失业救济金后,应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计算缴费年限。
综上所述,社保是关乎着每个人的大事,每个人都应关注这种关乎着自己切身利益的政策,社保除了公司办理,自己也可以办理,只不过没有公司每个月为你承担的大部分费用,都需要自己去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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