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看守所在押人员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不受看守所管理人员及其他被羁押人的殴打、体罚、虐待,人格不受侮辱;
2.获得国家规定的饮食、休息、户外活动、身体保洁等基本生活保障;
3.入所时获得健康检查,患病获得及时治疗,因病不适宜羁押时获得依法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或刑罚执行方式;
4.按照法律规定,与亲属、律师通信、会见;
5.聘请律师申请、上诉或申诉材料、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控告检举获得及时转达;
6.随身携带的合法财物不受侵害,由看守所代为保管的财物,出现损坏、灭失的,获得照价赔偿;
7.未被剥夺政治权利或停止行使选举权的,依法行使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少数民族禁忌获得尊重;
8.阅读经过允许的书刊,收听、收看广播、电视;
9.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获得提请减刑、假释;
10.享有其他合法权益及获得其他合法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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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知道不到两个月换了三次监室 是为什么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按规定是不允许的。
主要性质: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