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2016年3月30日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张家林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检察长职务。
二、免去张立华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长职务。
三、免去王志中、刘颖、吕桂芳、程大贵、齐玉祥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四、任命张立华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检察长。
五、任命闫立华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