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缴纳的那一部分也在个人公积金账户,是可以提取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购买政策性住房的;
4、支付房租的;
5、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6、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7、离休、退休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的等等情况。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