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病假最长是二十四个月。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根据职工在公司的在职时间,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个月的病假医疗期。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根据职工在公司的在职时间,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个月的病假医疗期,所以职工病假最长可以请24个月,但是必须由医院出具病假条。
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福利政策如下:
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级别工资、,事业单位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育和卫生提高10%部分、特殊教育学校特教津贴和津贴补贴等福利性补贴全额计发;
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9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80%计发,绩效奖金按5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按50%计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80%计发,绩效奖金按50%计发;
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7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停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60%计发,绩效奖金停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按80%计发,生活性补贴全额计发,工作性津贴停发,未实行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的事业单位岗位津贴按60%计发,绩效奖金停发。年度内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年度考核不能评定称职及以上档次,年终一次性奖金停发。
法律依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存在伤、病、残人员,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而且经过医院证明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所在单位又批准请假治疗休养的,执行病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比例。
一、公职人员请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照常发放原工资。
二、请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工资照发。
三、请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10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同时,公职人员在病休假期间,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但是要注意一点, 公职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以上的时间是不计算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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