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买卖外汇违法吗

如题所述

私下买卖外汇违法。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台湾男子非法私下买卖外汇经营额共计19亿元人民币获刑。

今年50岁的台湾人庄某,十多年前来到广州做面料生意。在经营过程中,庄某了解到很多客户和台湾商人有生意联络,便萌生了做新台币和人民币兑换生意,从中赚取差价的念头。

2011年,庄某让亲友到工行等几大银行为其办理20余张银行卡,又让亲友到台湾永丰银行办理了数张银行卡。2011年7月,庄某开始在广州的寓所内,利用上述银行卡从事人民币与新台币的网上兑换业务,并雇佣甘某为其转账。

据庄某交代,当台湾有客户需要汇钱到大陆时,他便让对方把钱打至上述办好的台湾银行卡上,然后他按照比当日人民币兑换新台币的汇率稍高的汇率,支付人民币给客户的大陆下家;如果大陆客户需要汇钱至台湾,他便以比当日人民币兑换新台币的汇率稍低的汇率操作,从中赚取差价。

经调查,从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庄某所持有的利用他人开立的44个个人账户中,剔除账户之间互相来往金额后,对外经营人民币及新台币兑换业务的转入金额近9.27亿元人民币,转出金额近9.98亿元人民币,共计约19.25亿元人民币。庄某实际非法获利200余万元。

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遂昌法院管辖。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庄某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考虑到其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已追回违法所得100余万元,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万元。

甘某明知被告人庄某非法买卖外汇,仍为其划转资金,其行为也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25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人民网-台湾男子非法买卖外汇经营额共计19亿元人民币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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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06

法律分析:个人买卖汇率,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式方法有:

1、即期外汇交易

又称为现汇交易,是交易双方约定于成交后的两个营业日内办理交割的外汇交易方式。

2、远期交易

又称期汇交易,这种交易方式是指在外汇买卖成交后并不交割,而是根据合同规定约定时间办理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

3、套汇交易

套汇交易方式是指利用外汇市场、货币种类、交割时间以及货币汇率和利率上的差异性,进行低买高卖从而赚取中间差价的方式。

4、套利交易

套利交易是指利用两国货币市场中的不同利率,将资金由一个市场转移到另一个市场,从而赚取利润。

5、掉期交易

掉期交易中,是指币种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同时交割日不同的两笔及以上结合起来的外汇交易。

6、外汇期货

外汇期货是指以汇率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市场用来回避汇率风险的衍生物,是金融期货中最早出现的品种。

7、外汇期权交易

期权买方在向期权卖方支付相应期权费后获得一项权利的交易方式,即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期权费后,有权在约定的到期日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协定汇率和金额同期权卖方买卖约定的货币,同时权利的买方也有权不执行上述买卖合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第四十五条 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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