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废弃屋内侵犯12岁少女,致其无生育能力,获刑10年是否太轻了?

如题所述

生而为人请务必善良,但是有些人真的不配为人。

看到一个令人咬牙切齿的新闻,常年处于游手好闲状态的广西男子钟某,看到年仅12岁的小女孩小红在一个人独自玩耍,于是便起了坏心,将他独自待到一个偏僻的废弃物内对其实施了侵犯。不仅如此,在此期间钟某害怕孩子的哭声会引起别人的关注,对小女孩实施暴力,紧紧掐住她的脖子,并扇起耳光。

在实施完侵犯之后便独自将小女孩留在废弃屋内,待小女孩的家人找到时,小女孩已是奄奄一息,且被伤的遍体鳞伤,最终孩子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虽然命是保住了,但是因其被钟某侵犯,伤口又造成感染,小女孩已完全丧失生育能力。

最终嫌疑人钟某也因为诱骗、暴力殴打、侵犯等极为严重的情节被判有期徒刑10年。

说实话,对于钟某的判决我个人认为太不合理了,我可以直言不讳的说判的太轻了!这种人渣不应该是被判处死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吗,为什么只判了10年,难道是10年以后让他继续为虎作伥,危害社会,甚至是报复更多年无辜幼小的心灵吗。

如果说对钟某只判10年,那么小女孩受到的身心伤害谁来弥补呢,一个小女孩12岁的年纪,如果没有钟某的侵犯,她美好的人生才是刚刚开始,可如今她却再也本能像正常的同龄人一样无忧无虑的享受属于自己那个年纪的快乐。

从此以后小女孩的内心只有阴影和恐怖,对人性恶的恐怖。更可怜的是小女孩往后余生再也没有做妈妈的权利了,这种一生的伤痛难道不应该让钟某用一生去忏悔、去赎罪吗?

总的来说,对于钟某仅判10年真的太轻了,法律对待坏人就不应该心慈手软,尤其是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否则犯罪的成本也太低了!

各位朋友,你对钟某犯的罪行判刑10年有何看法?欢迎留言。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9-27

据了解,这名犯罪嫌疑人姓钟,是广东省连州市居民,常年游手好闲,不出去工作,喜欢酗酒,但平时的周围也不喜欢与其他的人交流,所以很多的人对他也不是很熟悉。

在事情发生的当天,钟某看到12岁的小红,一个人在玩耍,钟某就起了其他的心思,将小红带到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废弃屋中,并对其实施了侵犯。

在这期间,钟某害怕孩子的哭声,引来其他人的关注,就对孩子实施暴力,紧紧的掐住孩子的脖子,并扇耳光。

钟某是独自一人离开的,将小红独自留在废旧屋中,试想一下,孩子在经历了这些事情之后,单独的呆在一个屋中,她会是多么的恐慌,多么的害怕呀。

首先对于做出这种事的人,我的第一感觉和大家一样恨的牙根都痒痒。虽然这件事上我们看到了司法的进步,看到了好的一面。但是给一个女孩一生所造成的创伤,又是区区的10年能弥补的么?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都是毁人一生的犯罪。 

说实话,对于钟某的判决我个人认为太不合理了,我可以直言不讳的说判的太轻了!这种人渣不应该是被判处死刑或者是无期徒刑吗,为什么只判了10年,难道是10年以后让他继续为虎作伥,危害社会,甚至是报复更多年无辜幼小的心灵吗。

如果说对钟某只判10年,那么小女孩受到的身心伤害谁来弥补呢,一个小女孩12岁的年纪,如果没有钟某的侵犯,她美好的人生才是刚刚开始,可如今她却再也本能像正常的同龄人一样无忧无虑的享受属于自己那个年纪的快乐。

从此以后小女孩的内心只有阴影和恐怖,对人性恶的恐怖。更可怜的是小女孩往后余生再也没有做妈妈的权利了,这种一生的伤痛难道不应该让钟某用一生去忏悔、去赎罪吗?

在最近几年中,我们也经常的能看到一些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新闻,这几年未成年人受到伤害的事情频繁的发生,这样一个现状也是值得我们大家深思,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原因,让这一些犯罪嫌疑人有恃无恐?

法律对待坏人就不应该心慈手软,尤其是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否则犯罪的成本也太低了!更应该从重判决,这个案件也让我想起了韩国2011年针对未满16岁儿童所通过的《性暴力犯罪者性冲动药物治疗法律》简单来说就是“化学阉割”因为这项法律韩国每年有大约100人被阉割,我觉得这项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在中国也同样能适用。

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降临在人间,每一个孩子的未来都有无限种可能。孩子就是一个民族的未来和希望,真心的呼吁我们全社会能对我们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保护的更加具体更加全面,让此类悲剧不再发生。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

第2个回答  2020-09-25
太轻了。这样的变态就应该终生不出狱门,12岁的女孩,不但面部受伤严重,还丧失生育能力,一生都毁了,只判十年太轻了。
第3个回答  2020-09-25
获刑10年太轻了。该名男子在废弃屋内性侵,不满14周岁的少女,导致其失去生育能力,因此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第4个回答  2020-09-25
是的,这种人就应该终身监禁,如果放出来,会使得人心惶惶,就像素媛案的凶手一样。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