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物资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比如买一送一的商品 那如果是买一送一的商品该怎么做分录呢? 还是 DR:库存商品 CR:营业外收入 还有,购买的时候没有付货款,同时没有收到赠送部分的商品。是到付货款的时候才收到赠送部分商品。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做分录?

1、事业单位在获得捐赠财产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专用基金-- 接受捐赠财产

2、使用时:

借:在建工程--捐赠工程××

贷:银行存款

3、峻工决算时:

借:专用基金--接受捐赠财产

贷:在建工程--捐赠工程××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扩展资料

对于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根据捐赠物的不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三种不同的规定:

(1)接受捐赠物为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2)接受捐赠物为无形资产时,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3)接受捐赠物为未限定用途的财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应区分货币资金捐赠和物质资产的捐赠分别进行处理.

接受货币资金捐赠的核算时,应该将该笔资金列入在"专用基金"中来核算,也即在"专用基金"账户中应增设"接受捐赠财产"二级明细账户来进行会计处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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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13
接受捐赠根据最新的会计准则要求是计入营业外收入中去,如接受捐赠看一批商品:
DR:库存商品
CR:营业外收入
只是说下你举的例买一送一的商品不属于捐赠范围,而是一种销售折让,正确的做法是按照买一送一分摊价格,降低收购单价入账。
第2个回答  2020-02-17
权益法核算下,如果被投资单位接受资产捐赠增加资本公积,你们按照投资比例做增加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做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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