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权新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如题所述

孙权新,一位无党派的法律专业人士,于1998年8月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后,加入了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他的职业生涯开始于基层法庭,他在这里投身于审判和执行工作,期间处理了超过800件案件,其中调解解决的案件就有600多件。他始终坚持"案结人服,事了人和"的原则,确保每一件案件都能得到公正处理,无须发回重审,也从未因超审限问题引起当事人申诉或上访。他的专业素养和高效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认可,在省、市法院多次的案件质量抽查中,孙权新都表现出色,获得优秀评价。

2005年,孙权新的努力得到了市委政法委的表彰,他被授予全市“十杰法官”荣誉称号。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连续被鼎城区政府记个人三等功(2005年、2006年),并且连续两年被评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优秀法官”(2006年、2007年)。他的突出贡献也得到了常德市政府的认可,于2007年被授予个人二等功。这一年,他晋升为副院长,负责审判管理工作,并积极参与实践,亲自担任审判长参与案件审理。在2008年的人大组织的“人大代表百案听审”比赛中,他的表现再次出类拔萃,被评为“优秀审判长”。

除了在法院的职务,孙权新还担任了鼎城区政协委员和常委,自2007年以来,他连续四年被评为鼎城区的优秀政协委员。这表明他在法律专业领域内外都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尊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