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监护人的财产给监护人处置吗?
不可以。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二、监护人能处分未成年人房产吗?
1、监护人有权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属于法律上规定的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成年人的大部分行为都需要由监护人来代理。
2、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父母有权利也有义务对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承担监督和保护责任。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等。
3、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财产有严格的法律限制。出于对未成年人利益的保护,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除非是在保证被监护人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否则,监护人不能私自处置被监护人的财产。由于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名下的财产需要由监护人代为处理,在处理时,给被监护人财产造成损失的,要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