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简介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优化本市税收营商环境,有效减轻纳税人、税务机关和商业银行负担,本市自7月31日起推行全程网上签订三方协议(以下简称“全程网签”),实现三方协议申请、签订和验证一键式自助办理,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签约繁琐问题,有效减轻税务机关、纳税人、商业银行负担,进一步增强纳税人获得感。按纳税人类型为为企业纳税人和自然人纳税人。
二、银行范围 (一)企业纳税人。共有37家商业银行上线全程网签,分别为:工商、农业、中国、建设、交通、浦发、中信、招商、光大、华夏、民生、兴业、广发、平安、邮储、上海、上海农商、宁波、北京、杭州、浙商、江苏、南京、浙江泰隆、渤海、盛京、温州、浙江民泰、闵行上银村镇、东亚、友利、星展、瑞穗、花旗、汇丰、宁波通商、恒丰银行。
(二)自然人纳税人。共有31家商业银行上线全程网签,分别为:工商、农业、中国、建设、交通、浦发、中信、招商、光大、华夏、民生、兴业、广发、平安、邮储、上海、上海农商、宁波、北京、杭州、浙商、江苏、南京、浙江泰隆、渤海、盛京、温州、浙江民泰、闵行上银村镇、宁波通商、恒丰银行。
注:根据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上线银行统计时间截止2019年2月底。
三、办理流程 纳税人(不含个体工商户)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系统自动根据纳税人选择签约的银行是否为全程网签上线银行进行判断和引导。
(一)企业纳税人全程网签
1、纳税人已在电子税务局注册并开通账户,企业状态为正常,已办理存款账户登记,有银行账号信息;
2、纳税人在“税务登记”-“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中确认银行账号等信息;
3、纳税人进入“税务登记”- “税库银三方协议签订”新增三方协议,如满足全程网签条件的,阅读重要提示,选择同意网签并输入CA证书密码后,系统将协议电子信息发送至相关开户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信息系统对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将电子协议信息进行保存,并返回签订成功回执,协议生效。
(二)自然人纳税人全程网签
1、纳税人已在电子税务局注册居民身份证并开通账号:
2、纳税人进入“缴税管理”-“三方协议签订”新增三方协议,选择开户银行及网点,如满足全程网签条件的,阅读重要提示,选择同意网签;
3、纳税人输入签约的借记卡,系统自动通过个人可信身份多源认证统一服务平台验证银行卡和手机的一致性和真实性,认证通过后根据提示输入手机短信验证码;
4、系统将协议电子信息发送至相关开户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核心系统对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将电子协议信息进行保存,并返回签订成功回执,协议生效。
(三)税务网上申请,银行纸质签订
1、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请签订三方协议,如不符合全程网签条件的,系统自动审核后出具加盖电子印章的三方协议,纳税人根据提示打印一式二份三方协议;
2、纳税人持协议书至商业银行办理签约手续,开户银行人工审核办理,加盖业务印章后将其中一份协议交纳税人,另一份自行留存;
3、纳税人再次登录电子税务局,根据协议书登载内容确认银行账号信息,并通过电子税务局根据提示自助发起协议验证,验证成功后协议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