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科毕业论文被省教育厅抽检不合格,通常会面临以下几种情况:
1、学校会收到通知并告知学生,学生需要提供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并说明是否需要重新提交论文或参加补考。
2、学校会组织专家对论文进行再次审核,并提供额外的指导或支持,帮助学生改进论文质量。
3、如果论文存在较为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可能会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对于学校来说,会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这种情况:
1、学校会认真对待省教育厅的抽检结果,并根据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学校会依法依规处理,并督促学生和教师加强学术诚信建设。
2、学校会加强对学生论文的监督和指导,提高论文质量,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学校还会加强与省教育厅的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积极配合工作,共同促进高等教育的发展。
根据教育部近日发布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每年进行一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2%。
对于个人:
《办法》要求,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对于学校:
《办法》强调,对连续2年均有“存在问题毕业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本省域内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对连续3年抽检存在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视为不能保证培养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级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抽检流程:
该负责人介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抽检名单,抽检论文覆盖本地区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分初评和复评两环节。初评阶段,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
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复评阶段,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