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没有激活可以报销医疗费吗

社保卡没有激活可以报销医疗费吗

可以。
社保卡不激活也是能报销的,只要在医院住院看病期间,正常缴纳医疗保险,即使社保卡没有激活或没有社保卡,都是可以进行报销的。社保卡没有激活,但是在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在结算费用的时候会自动为用户激活,这样就可以用医保卡进行实时报销。

一. 社保卡如何激活?
1、社保卡所属银行激活
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卡所属银行办理社保卡激活业务即可;
2、定点医院激活
参保人携带本人社保卡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时,使用社保卡付款报销,就可以将社保卡激活;
3、社保局窗口激活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社保卡,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激活业务;
4、拨打电话激活
拨打社保服务热线”12333”,根据语音提示或者转接人工服务,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以及社保卡等信息即可将社保卡激活。
拿到社保卡以后,一定要及时更改社保卡密码,防止社保卡不慎丢失后,被恶意盗刷。社保卡的初始密码一般是参保人身份证的最后六位数。
二.社保卡不激活的后果
1.如果社保卡不激活就相当于一张没用的废卡,用户则不能使用社保卡进行购药,就医等。
2.如果用户是退休员工,那么社保卡不激活是会影响到自己的养老金发放的。
3.如果用户在外地住院等,需要进行医疗保险的报销,那么社保卡没有激活的情况下是无法进行异地结算的,用户只能自己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
三.社保卡如何补办?
1.第一步:预挂失。
社保卡挂失分为两种形式,一种为口头挂失,一种为书面挂失。
书面挂失:可以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到社保卡服务网点(设在街道社保所)进行书面预挂失。挂失手续办妥,挂失即时生效。
口头挂失:持卡人可通过拨打发卡银行服务电话或12333电话挂失等多种渠道办理,通过电话办理挂失时,持卡人应提供本人的社保卡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电话挂失后,持卡人应在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社保卡副本)原件到卡中心服务网点或代理服务机构网点办理正式书面挂失。逾期未办理书面挂失的,卡中心将自动解除失卡挂失状态。
2.第二步:补新卡。预挂失后可办理正式挂失与补新卡手续(正式挂失后不能撤销)。补卡时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需要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填写《申请单》后,由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此时,工作人员会开具一张《领卡证明》。如果在补卡期间生病,则可拿着《领卡证明》到定点医院就医,并保留处方明细、收费单据,按手工流程报销。
3.第三步:领新卡。在办理完补新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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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1-18
不可以。
社保卡没激活的话,是不能正常使用的。社保卡激活的方法中,其中有一条就是说可以在社保定点医院或药店直接激活的。因为社保卡分个人账户和金融账户两个账户。我们在就医的时候,需要用到的只是医保账户,而医保账户就可以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激活。在结算医疗费用的时候,社保报销窗口就能直接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医保的实时结算报销。激活金融账户的话,则需要去到该社保卡的开卡银行去办理,要记得带上自己的社保卡和身份证前往。
【拓展资料】
社保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
社保卡的持卡人可凭卡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等。
社会保障卡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从这一名称的含义上讲,发放的对象是政府有关部门实施社会保障的人群;从其内容上讲,可以涉及有关个人社会保障的方方面面,既包括社会保险,也包括就业服务,一些地区的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管理需要,还将更多的社会管理事务也放入其中;从其涉及的地域上讲,这是全国范围内可以使用的IC卡,可以适应全国统一劳动力市场和社会保障系统联网的需要,适应人员流动的需求。  
要正确理解社会保障卡这一概念,还必须清楚社会保障卡与其他行业性IC卡,特别是同银行卡的关系。由于社会保障卡上存有的供持卡人在医院就医结算的“个人账户”,类似于银行卡的“电子钱包”,一些地区或厂商便采用银行卡的标准来设计社会保障卡。银行卡标准是针对银行卡应用而制订的规范,其文件存储格式、指令操作、安全管理等方面都是针对与金融有关的各种交易行为设计的。而劳动保障领域发放的IC卡主要是用于行政管理,其主要功能是对信息记录进行管理,与银行卡的功能有很大不同。
社会保障卡中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同银行卡中的“电子钱包”有本质的区别,它记载的是个人账户中帐的情况,而不是真正的“钱”。持卡人将个人账户余额划到卡中之后,医疗保险机构仍然要对账户的使用负责,即使持卡人的卡丢失、损坏,只要挂失前个人账户上的资金未被他人冒用,便仍旧归持卡人所有,仍可以使用这部分账户进行医疗消费。而银行卡中的电子钱包一旦用户将钱圈存到卡中,这笔钱便同银行无任何关系,一旦卡丢失损坏,其损失完全由持卡人承担。因此,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绝不能采用电子钱包的模式进行处理。还有些地方将社会保障应用和金融应用放到一张卡上,对此,是不提倡的,因为将商业性应用和管理性应用集于一卡,在管理上会造成许多弊端,会给持卡人和管理机构带来许多不便,甚至给持卡人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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