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作单位,到期之后方可离开。
因此,还处在试用期的你,在递交辞职信以后,还要继续留下来工作三天。
于是,有一个问题就随之产生了:这三天时间,到底应该如何度过?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员工想辞职,必须提前三天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作单位。……也就是说,试用期员工想辞职的话,需要提前三天递交辞职信。……在递交辞职信以后,还要继续留下来工作三天时间。
关于这三天时间如何度过的问题,有两种理解:
1,这三天,要连上三天班。
2,按照工作单位规定的班制上班三天。……该上班就上班,该休息就休息。
这两种理解到底哪个正确,我们可以通过相关法律对正式员工辞职的规定的内容去寻找答案。
根据相关法律,正式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作单位。
也就是说,正式员工要想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递交辞职信。……在递交辞职信以后,需要留下来工作三十天以后才能离开。
那么,对于想辞职的正式员工来说,当他递交辞职信以后,留下来工作的三十天应该如何度过呢?……连续上班三十天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不但法律不允许员工如此上班,就是员工自己的精力和体力也是不允许的。
正确的状态应该是:这三十天时间,这位员工应该按照正常上班的班制去上下班,休息日是要正常休息的。
因此,对于试用期员工来说,道理是相同的。……试用期员工递交辞职信以后,留下来工作的三天时间当中,如果赶上了休息日,那就应该在家正常休息。
因此,第三天你休息,那就在家休息吧。……这一天过去之后,离职期限就到期了。从第四天开始,你就与原工作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了,你就可以不再去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