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店子和房东签租赁合同代表我和转让方签了转让合同?

我看中了一个转让中的店子,准备接下来。但是事先跟店子老板说好了过一个星期付钱签转让协议。因为当时店子租金已到期,反正是要接店子,我就没考虑那么多,交了租金,并且和房东重新签定了租赁协议,店子老板和房东的租赁协议作废。但是过了2天,我发现他店子太复杂了,好多麻烦事,员工工资拖了4个多月,欠店子周边许多商店的钱,债主现在全部来讨债,所以不想接他店子了,他不干,说店子已经转给我了,还说按正当程序来,他可以要我交几年的租金(他店子开了几年了),我们之间没签任何合同,这算是已经转给我了吗?如果我们打官司,有胜算吗?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1-20
1.转让已经有了口头的说明,是否转让了所有债权债务?在交接文件等方面即可作为证据,说明你和原承租者无任何关系。2.与房东签订了协议,是否已经注明房东有义务为你提供正常的运营环境。如果没有注明,而要毁约打官司这属于你本人原因。若有其他讨债,请要求他们在找不到原承租者的状况下报警即可。若影响了你的生意,你可以通过直接报警等正常途径解决。3.这种状况一定要给讨债者警示。不能任其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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