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后派出所是否立刻解除取保候审?

去年11月我被某派出所怀疑涉嫌盗窃拘留了30天后又取保候审,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四款的规定以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做出了决定,离解除取保候审还有2个月,我要求解除取保候审,可派出所没有应答,我该怎么办? 像这种情况非要等一年吗?

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后派出所应当解除取保候审,如果派出所没有解除取保候审,可向检察院反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八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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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0-20
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应该是哪做出的取保决定,就有哪进行解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并公开宣布。、
如果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及犯罪嫌疑人,对不起诉决定均无异议,应即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如果侦查机关或部门,对不起诉的决定申请复议,或者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则取保候审不能立即解除。
第3个回答  2019-12-23
根据司法实践以及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1、由被取保候审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审的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口头或者书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要求,并阐明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出现违反义务的情况。2、办案单位审核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案件承办人应当写出《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经办案单位审查同意后,办案人员再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办理解除手续。。4、解除对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监督、约束。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办案人员要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并让其在该决定书回执上签字。如果采用保证金保证的方式,办案人员还要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至此,解除手续办理完毕。
第4个回答  2019-12-23
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应该是哪做出的取保决定,就有哪进行解除。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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