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以按揭贷款的形式在农业银行贷款购买了一套住宅
贷款额:4.4万元
贷款期限:2000年12月19日至2010年12月19日
我还款存款上显示:自2009年10月20到2010年8月20日,我每月还贷是484.29元
2010年9月14日,我到银行将余下的三个月贷款全部换上取回房产证,撤消了抵押登记
银行共收我1923.72元,给我出具的票据写着:本金1917 元, 利息6.72元
我的本金应该是4.4/120*3=366.66*3=1099.98元,为什么会是1917元?
今天,我到其他农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网点咨询此事,希望能有个解答;开始,他
说,我只要交上9、10、11月的贷款就可以取回房照了,但是,我给他看了存折、合
同、缴纳款项凭证后,说“银行不会收错的。。。。。。我哪有功夫给你算
账!。。。。。。”
?????!这就是我得到的答案!弄个明白也有错吗?
所以,只好到这里问我们可敬可爱的网友们了,不弄明白心里着实是不舒服啊!
请专业人士辛苦作答,首先感谢!!!
首先谢谢这么快就给我回答的朋友!还得麻烦一楼的朋友,按照您的说
法,原来没有用存折存款之前,他们每月开出的凭证是本金366.66,利
息是117。63,这又是为什么哪?z
而且按揭贷款合同上明确地写着“甲乙双方约定采用等额法计算公式”
如果按照您说的,我们越早还款所付的款项就越高,如果我不提前还的
话,我只付出484.29*3元就可以了,我提前三个月倒是要多付出近一个
月的贷款额,这是什么道理?!
而且,当时我对于他拿出表格上写的1900多元的数字向办事人员提出疑
问时,他拿出计算器给我算,说我欠的就是这几个月的贷款,我记得很
清楚他就是用484.29做基数得出1900多元的结果,不然计算器上怎么能
显示出1900多这个数字?乘以三的话就不会是1900多的结果? 他没有给
我演算其他的数字啊!这一点我确定无疑!从来不曾怀疑过我们的银行
会有什么错误,当时就是想肯定是自己少算了一个月,应该是12月20日
还要交的,回家一算才觉得不对劲的!
首先谢谢一楼的朋友:您辛苦了!
我想,无论采用哪一种还款方式,9、10、11三个月的“本金”款额都不
应该超过我三个月的“总还款额”1452.87元!哪有这样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