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与丈夫陈先生结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屋,属于李女士个人所有,并不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李女士婚后因为其新房位于老公的弟弟的女儿上学所在的学区房,为了帮助其上学方便,李女士自愿将其新房让给陈先生的一家人居住。
李女士通过丈夫陈先生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房屋合同约定的支付购房首付款、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皆是由李女士一人所办。六个月后,丈夫陈先生不幸离世,银行要求李女士还本付息,李女士一人无力偿还,想要将房屋的所有权收回,向银行进行抵押,但是在与陈先生弟弟一家协商多次后仍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法院判决,被告陈某夫妇持有涉案房屋的权属证书,辩称该房屋系其购买所得,但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46万元购房款如何交付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生活中,家长为了给孩子上学提供方便的生活条件,经常会出现在孩子学校周围购买学区房的行为。其实这一行为也可以理解,毕竟哪一个家长不想自己的孩子有一个更好的生活学习的环境,现在的家长对于孩子的期望是越来越高,所以现在的很多学生都在学校周围走读而非在校生活。
但是,像这种将自己的新房借给别人当做学区房的事情实属少见,毕竟这涉及到了财产纠葛问题,但是李女士还是没有任何考虑就将自己的新房借给了陈先生弟弟一家人当做了学区房,这是多么难得的真性情,生活中有多少亲兄弟还不一定会这样心甘情愿的将自己的新房借给亲人来住,并且这个借住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而是以年来计算的,所以说李女士这一行为真的是太让人感到暖心了。
反观陈先生弟弟一家人的做法,在大哥死后,难道不是应该帮助照顾嫂子吗?更何况还是当初无条件帮助过他们的人。
小编希望这个世界上的好人永远被予以温柔以待,因为她们值得!不要让这些好人寒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