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限行2023年1月最新规定

如题所述

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近日公布了《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放宽流花地区和中山路轻型多用途货车限行措施的通告》,该通告将于2023年1月5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实施。根据通告,轻型多用途货车(又称“皮卡车”)在流花地区和中山路的限行措施将被放宽。

具体来说,除了每天7时至9时和17时至20时禁止通行外,其余时间轻型多用途货车均可在流花地区和中山路上自由通行。流花地区的具体范围为:东面为解放路(三元里大道路口至盘福路口),南面为盘福路(不含)、东风路(盘福立交至人民北路口,不含),西面为人民北路(东风路口至流花路口)、流花路(人民北路口至站前横路口)、站前横路、站前路(环市路口至站前横路口,不含),北面为环市路(解放路口至站前路口)。除了以上路段外,其他道路均包含在内。

该通告中规定的轻型多用途货车是指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机动车结构分类,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小于或等于1500mm、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00kg的载货汽车。

需要注意的是,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该通告的限制。同时,如果《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广州市区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20〕6号)中关于流花地区和中山路的轻型多用途货车限行规定与本通告不符,那么以本通告为准。除流花地区和中山路外,轻型多用途货车在本市其他行政区域、路段通行时,还需要遵守本市其他限制货车通行的规定。

这一政策的出台是响应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该措施提出“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车进城限制”。公安部交管局在同年9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要求各城市交警部门落实国务院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城市交通实际情况以及轻型多用途货车(即“皮卡车”)的运行现状,制定了该通告。该通告自2023年1月5日零时起生效,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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