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丢失如何办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房产证丢失后可以补办。房产证丢失后,应先向房地产登记机关报失。登记机关核实有关情况后,房主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然后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即者迅可办理房产证挂失手续,房管部门会向房主提供遗失房屋的房产证声明。房主再持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该声明见报后,若无人提出异议,房主可持身份证、声明书原件、刊登声明的报纸原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到房管部门填写补办房产证申请表办理房地产补发公告,房主再持补发公告到指定报纸上刊登补发公告州知通知,该通知见报后自补发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异议,将由房管部门补发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哪肆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答滚空记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谈缓租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首迹此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备判属清瞎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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