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连续担任村干部7—10年(包括10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1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
2、连续担任村干部11—15年(包括15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1.5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
3、连续担任村干部16—20年(包括20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2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
4、连续担任村干部21—25年(包括25年),办理退休手续的,从批准的下月起领取退休金,其标准为每工作一年领取2.5个月的支部书记工龄工资(按本村支部书记现行工资计算);
扩展资料:
退休年龄男为60周岁,女为55周岁(含60、55周岁)。办理养老退休手续标准为:村党支部书记在村连续任职10年(含10年)以上;村主任在村连续任职15年(含15年)以上;村会计在村连续任职20年(含20年)以上,退休金按60元/月计算。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连续任职15年(含15年)以上;村主任在村连续任职20年(含20年)以上;村会计在村连续任职25年(含25年)以上,退休金按80元/月计算。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连续任职20年(含20年)以上;村主任在村连续任职25年(含25年)以上;村会计在村连续任职30年(含30年)以上,退休金按100元/月计算。
办理退休手续后,到领退休金年龄,计算工龄年限,每年1元,计入每月退休金,每月退休金即为:工资+工龄。在任主职以前任副职的,每三年合一年主职,以此类推,中间不能有空职年,不连续任职为不符合退职标准,不予给办理退休。
参考资料来源:
可以享受离任村正职生活补贴。
以攸县为例,凡符合条件的离任村正职生活补贴由县民政局审核发放。其他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由县财政下拨专项经费到乡镇(街道),经县有关部门审批后,由各乡镇(街道)统一核发。
所有享受对象的生活补贴必须在每年年底前发放到位。同时,设立离任村干部关爱基金。对累计任村正职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统一发放一定关爱基金;对生活困难的村干部视其困难程度,按程序审核后,适当给予关怀帮扶。
扩展资料:
村干部生活补贴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核定职数范围内,担任村干部任职时间要以村级组织史的记载为主要依据,如存在误差的,必须提供任命文件、会议记录等原始资料,且乡镇(街道)党(工)委必须从严进行调查核实。
2、凡有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行为或有其他不支持工作行为并造成消极影响的,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核实,取消相关待遇,并报县有关部门备案。
参考资料来源:攸县人民政府-中共攸县县委办公室 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调整全县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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