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定金能退吗

年初定的房子,交了3W定金,当时售楼处口头承诺六月初付首付,可是现在预售许可证没有消息,不想要这房子了,定金还能退回来吗

你完全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款的,说明如下:

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2,开发企业只能在办理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房款的,所以在未取得预售证的前提下开发商跟购房者之间的协议和房款买卖都是不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所以就不存在所谓的定金能不能退的事情了。

扩展资料

1、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房(现楼不需此证)。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同于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不能将两者混淆起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区别在于各自取得的条件不同。

3、主要表现在:商品房(现房)销售许可证的取得必须符合,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已通过竣工验收;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4、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商品房预售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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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04

是可以退的。

1、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

2、你没有签正式购房合同。

3、开发商答应退定金迟迟未退,这些都是你的优势。

但是在定金没拿到手之前,千万不要松懈,不要着了开发商的诡计。你要想退回定金,需要讲究技巧和方法,而不是去了解一堆法律文件。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扩展资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证书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按规定房屋未建好之前出售均要办理此证,房产商将有关资料送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申请,批准后方可预售楼房(现楼不需此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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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6-24

可以退。

原因: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没有售卖房子的资格,此时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意向书以及交纳的定金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可以向开发商索要已经交纳的定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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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6-25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12-21
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定金是不能退的,请你买房子要3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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