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但是不能达到购房款总额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因同一套住房曾办理过购房提取,提取金额未达到购房款总额,中断后可再次申请提取。提供填写好的《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交由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具体情况如下:
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
2、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3、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
4、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购买住房。
扩展资料:
通过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
一、填写表格。
1、“所在单位名称”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
2、“联名卡开户银行及联名卡卡号”需为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是指申请人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签约系统中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和密码;申请人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
4、需办理约定提取,请填写约定提取信息,选择约定提取周期。“申请人签字”需为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注明年月日。
二、提供材料。
1、经单位经办人签字的提取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网签合同编号和密码,还需同时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购房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三、交单位经办人办理。
由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