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不使用的机器设备要计提折旧吗?

长期不使用的机器设备要计提折旧吗?问:我单位是中外合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些机器设备长期不使用(半年以上)仍在计提折旧,增加成本负担。请问,对这些长期不使用的机器设备,是否一定要继续计提折旧?能否转入不使用固定资产? 答:对长期不使用的固定资产是否一定要计提折旧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32条的规定,“(企业)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从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企业由于季节性生产等原因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按本规定办理。

长期不适用的机器设备也需要提取折旧。
所谓固定资产折旧就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使用寿命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所以在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时候,需要考虑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有形损耗是指设备使用中发生磨损、房屋建筑物受到自然侵蚀等;无形损耗,如因新技术的出现而使现有的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所以哪怕设备没有使用过,但是也存在无形损耗,也就是存在使用寿命,可以确定使用寿命,则也要提取折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中的规定: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但是,符合本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
(二)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
(三)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由以上规定可以得出,在确定使用寿命的时候,需要考虑无形损耗。所以即使是新设备,由于长期搁置,也存在无形损耗,就是有使用寿命,则需要考虑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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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30
长期不使用的机器设备不需要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范围企业在用的固定资产一般均应计提折旧,具体范围包括:
(1) 房屋和建筑物﹔
(2) 在用的机器设备﹔
(3) 在用的仪器仪表﹔
(4) 在用的运输工具﹔
(5) 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设备﹔
(6) 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4
计提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2006) 第四章 后续计量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十九条 小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不得计提折旧。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第一百三十三条 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1991年6月30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和1994年2月4日财政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同时废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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