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第十三个月工资是发全额的,还是发基本工资,求解答?

如题所述

教师的第十三月工资只发月工资里的基础工资或岗位工资。

第十三个月工资属于奖励性工资,201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在人社局批准审查后才能发放。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因处分立案审查考核不定等次人员不发放。

2001年2月8日,人事部与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的第二条第三款,其制定依据是国办发[2001]14号文件。

从2001年起执行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规定。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对象是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奖金标准为当年12月份本人的基本工资,下一年1月份兑现。

扩展资料:

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 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工资支付的时间和要求:我国工资支付的法律规章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工资应当按月支付,是指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周发放。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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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09
不是,教师的第十三月工资只发月工资里的基础工资或岗位工资。
1、第十三个月工资属于奖励性工资,201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在人社局批准审查后才能发放。
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因处分立案审查考核不定等次人员不发放。
3、2013年6月30日前已退休人员不发放。6月30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必须发放。
4、全年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三个月人员的不发放。
5、2013年新招聘人员折半发放。
6、人才交流中心重新上岗人员折半发放。
7、离岗休息人员必须发放。
8、2014年第十三个月工资将放入绩效工资总量中,按有关规定发放。
第2个回答  2018-07-14

不是,教师的第十三月工资只发月工资里的基础工资或岗位工资。

拓展资料:

1、第十三个月工资属于奖励性工资,当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在人社局批准审查后才能发放。  

2、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以及因处分立案审查考核不定等次人员不发放。  

3、当年6月30日前已退休人员不发放。6月30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必须发放。  

4、全年病假超过半年或事假超三个月人员的不发放。 

5、新招聘人员折半发放。 

6、人才交流中心重新上岗人员折半发放。 

7、离岗休息人员必须发放。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09
教师的第十三个月工资是发全额的,是发基本工资。
13月工资发放的文件依据和发放标准及其具体来源:
2001年2月8日,人事部与财政部下发的《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的第二条第三款,其制定依据是国办发[2001]14号文件。
(三)从2001年起执行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规定。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对象是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人员,奖金标准为当年12月份本人的基本工资,下一年1月份兑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02-03
您好:
根据您的描述以及法律的规定,这个首先是需要看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中对此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有约定,则按照约定来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则根据正常的理解以及同工同酬的原则,也应该全额发放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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