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2018年还能申请公租房吗?

如题所述

能,但是规矩改了一些。从2018年起,赣州 城区公共租赁住房新申请家庭转为轮候资格申请,不再填写房源意向。目前,赣州市依据申请资格,将轮候对象分为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两个组别,通过摇号的形式,分组按居室类别产生轮候顺序号。新申请家庭的轮候序号,按上批次本组本居室类别已产生的轮候序号,以自然数的形式顺延。根据轮候顺序号,按廉租住房轮候家庭、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家庭的顺序实施配租摇号。

扩展资料: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赣州市公租房新申请家庭不再填写房源意向-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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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02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5-18
要过了2017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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