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30天通知公司辞职,后离职的相关程序和法律知识

我于4月25号写了辞职报告递交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在上面批示不同意辞职报告,当时我把批示后的辞职报告用手机拍了张照片,后将该辞职报告交道人事部,然后我在该公司继续工作到5月25日后离职,公司20号发工资,但公司没有给我发工资,商讨无效,请问我可以获得5月工资吗??像这样商讨无效后,我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利益??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吗?需要什么材料?主要是自己在这一个月中真真正正干了活,写了方案报告,绘制了图纸,还参加部门各种方案讨论会,不想自己白白干了活,却遭公司算计。辞职报告上写明此辞职报告作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一个月后离职,拍的照片有点模糊,但字迹还是可辨认,可以作为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的凭证吗?

  辞职的流程是: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 ,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 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 ,工作服 ,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 ,出差报销 ),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 ,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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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17
你应该可以拿到5月份的工资,这个是你应有的权利。这个公司真是垃圾领导不是东西。你首先要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出具一些关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工资单、人证包括你拍的招聘等等),再根据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结果要求公司给你足额5月份工资,如果单位不执行的,再到法院进行诉讼。流程就是这样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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