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民事案件必须要经过的一个程序吗?
还请问这图片上显示的内容是不是就是说那个特安是赵伟结婚对象的?
追答质证是必须程序。
这个条不能证明婚姻关第,至于对象不是关联人,或称不确定关系人或案外人,本人认为此条没有什么效力。
但是就在2007.8.20号他们就结婚了,办了结婚证,也不能说明是他对象的吗?
那不是一个条,是拆迁协议上的,
追答结婚了即属于婚姻关系了。
追问那个特安是不是就是他结婚对象的嘛?
追答如何证明特安是他的未婚妻或配偶呢?这此文件上并没注明。
追问那不是他配偶的,为什么又要写补充那么一句呢?而且非得要在那个时间前必须结婚了才有那个特安,
追答诉讼事实不能假想和推断,须本原事实才能有用的。你可以去所在地民政局查核其婚姻关系,并取得证据才行,这样的假想与猜测是不行的。如果自己不能为或没有能力作到可请个代理律师。
追问有结婚证的啊,
追答有结婚证就是法定证明了,还有异议吗?
追问恩,好的,万分感谢!意思就是能证明是他配偶的,是吗?
追答结婚证是最有效的证明与证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