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水泥厂工作,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我在水泥厂做了4年合同现在还没解除,自己去医院检查得了职业病厂家会承担医疗费吗?,去找老板说了,他不认帐,怎么办

属于工伤的,按工伤理赔!首先要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如何然后计算赔偿数额并要求赔付。不成,申请工伤赔偿仲裁维护权益!
注意:1、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受伤后三十日内提出;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认定工伤需提交A、工伤认定申请表B、身份证复印件,C、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D、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或其他必要的资料(如交通事故责任书等)。E、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其次,工伤赔偿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需申请鉴定确认)、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一、平均工资水平)而不同。建议当面咨询当地律师,或直接请律师提供帮助!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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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2-22
劳动法明确规定了职业病防治和企业的义务,像你的这种情况可以起诉水泥厂,要求担负你的职业病治疗费用和获得赔偿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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