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把我起诉了要离婚,法院判决不同意离婚,诉讼费是她出还是我出?

如题所述

您好,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
1、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
2、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 ×4%+10元;
3、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510元;
4、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1510元;
5、20万元至 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2510元;
6、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5010元;
7、100万元以上的,按0.5 征收,即标的×0.5%+10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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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26
应该是对方,即你妻子承担,按照法律规定,诉讼费由败诉一方承担,因为她败诉了。
第2个回答  2019-12-26
诉讼费是当事人来承担的,你媳妇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同意,诉讼费应由你媳妇出,但你们俩现在还未离婚,财产是你们的共同财产,所以也无所谓谁出诉讼费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26
如果你的妻子把你起诉了要离婚的话,如果不同意离婚,诉讼费应该是由她来出。
第4个回答  2019-12-26
起诉离婚,判决不同意,诉讼费由起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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