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没有提前30天通知,需要怎么赔偿?

我没有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辞职就走了,请问当月工资和社保单位还会给我吗,怎样才能争取我的利益最大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你没有提前一个月书面辞职,那么你可能会失去经济补偿金的待遇,也可能会影响你的信誉和未来的就业机会。因此,建议你尽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至于当月工资和社保,一般来说,工资应该按照原待遇发放,社保则要看具体情况。不同地区和不同企业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和做法。一般而言,如果你在当月15日之前离职,那么用人单位可能不会为你缴纳当月的社保;如果你在15日之后离职,那么用人单位可能会为你缴纳当月的社保。但这也要看用人单位是否及时办理减员手续和停保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办理,那么你可能还能享受当月或者次月的社保待遇。
如果你离职后没有及时找到新工作或者换地区工作,那么你的社保就可能出现断缴的情况。这样会对你的医疗报销、生育报销、养老金、买房落户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建议你尽量避免出现社保断缴的情况。如果出现了断缴,那么你可以选择以自由职业者或者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或者在找到新工作后让新用人单位帮助补缴或者转移社保;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缴纳社保。
总之,辞职是一个涉及到多方面利益和权益的重要决定,需要慎重考虑和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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