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企业请注意!注册商标三年不用就不能用啦!

如题所述

为保证可以督促我国商标注册人合法有效的使用商标,起到最大限度解决商标闲置,严重打击恶意的商标注册,为维护我国公平竞争秩序,我国《商标法》规定如下: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标的通过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你给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情况,任何单位或者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提交申请时应当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受理后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其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近年来,商标局受到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逐年增加。从2015年的2.9万件到2017年的5.7万件。

但是,商标局表示。撤销商标申请中也有恶意的情况发生。

其中,有未经调查的,就想撤销一个注册商标。还有,因想打击竞争对手,抢夺商标的提出撤销商标的申请。

所以各大企业要注意,增强商标管理意识,重视商标的使用,也要时刻关注自己的商标动态,谨防被小人侵犯权益的事情发生。要留存好商标使用的证据,建议企业商标档案工作制度。在企业变更公司地址时,也要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以便可以及时接收到各种商标局所发出的信息。

浙江希望所有企业在商标问题上都可以避免商标被撤销的事情,毕竟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形象,代表着企业。也是一种信誉,企业对消费者的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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