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宿舍管理员职位,公司规定每人每月可自愿选择日期休息2*2共4天,但是他们为了加班费,都不愿意休息,结果上个月3个宿管员每人都是出满勤30天。请问公司要不要强制其休息?现有的做法是否妥当?
公司已严格按照劳动法支付其加班费,各宿管员对加班费用无异议。可是他们就是不申请休息,每月为了挣加班费,一天都不休息。当然,做为我的下属,我也希望他们多挣加班费。问题是这样一月上班30天的做法有没有不妥呢?某天哪个人要离职了可不可以因此产生劳动纠纷?依据是什么?
我公司不介意支付加班费,只想知道对公司来说,员工一周上班30天会有什么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