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群众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关心、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二、积极帮助群众组织学习业务,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活动能力。
三、经常了解群众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
四、帮助团支部做好团的教育和发展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优”工作。
密切联系群众:
委员应按照《政协章程》要求,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从界别群众中来、到界别群众中去。每位委员应从所在界别选择3户以上具有代表性的群众作为联系对象,深入界别群众。
通过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大会发言和参与界别协商、民主评议、视察、调研等形式,及时了解和反映界别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维护界别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