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签字以后赔偿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如果是单位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的话,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并保存证据证明确实存在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否则,一旦被认定为违法解除,需按 经济补偿金 的两倍赔偿。如果员工有几年的工作年限,索赔很容易就上十万甚至更多。所以需慎重。 终止劳动合同 同样需符合法定的情形,如果不符合而通知终止劳动合同,那就等于是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 反过来讲,如果确实符合解除或者终止的条件,就应该发出通知并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否则一旦发生争议,员工到底什么时候离职、因何离职都说不清楚。 注意一点,通知书上列明的理由应与实际的理由一致。实务中有这样的例子,用人单位因为 不胜任工作 解除某员工,通知书上却写的是严重违纪。最终败诉了。 如果员工无法签收或拒绝签收,则将该通知书与《解除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书》一起快件邮寄至劳动合同或入职登记表上员工确认的通信地址,快件单上写明文书名称,作为证据。如果邮寄也无法送达,则可采取公告形式。 想要拿到公司双倍赔偿就必须实际情况上满足其条件,不能够弄虚作假。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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