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上海最高的职能部本 市政府办公厅的职能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8〕17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文件。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研究审核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向市政府请示的事项,并提出拟办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和市政府重要文件、市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五)负责市政府系统承办的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市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
(六)根据市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组织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七)负责与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的联系,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各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八)督促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区县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并根据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做好有关不安定因素的协调和疏解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总值班室工作,指导本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承担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组织开展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助市领导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十一)组织、协调和管理市政府系统的全市性大型活动。
(十二)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
电子政务工作;负责市政府办公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和管理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设11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二)市政府督查室
(三)建议提案处
(四)综合处
(五)区政处
(六)联络处(市政府总值班室、应急指挥联络处)
(七)应急管理协调处
(八)政府信息公开处
(九)电子政务办公室
(十)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
(十一)后勤管理处
按有关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和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