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证的出租事件

如题所述

新闻背景:近日,一些招聘网站上登出不少出租残疾证的信息。一些残障人士通过“挂靠”企业,采取假工作的方式,就可以获得一定收入以及社保。一些企业则为了逃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缴纳,也采取“假用工”的方式来招收残障人士。(6月11日《北京青年报》)
“帮助残疾人”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它既应包括经济方面的援助,还应该包括精神层面的慰藉。残疾人就业专项资金制度是一项“善政”,不仅仅是让残疾人有一份固定的收入,也是让残疾人获得就业公平,树立自信,享有尊严。企业只用证不用人,不仅是一种对残疾人身份的利用,也是一种对残疾人能力的否定,这无疑与制度设计的本意背道而驰。
如果一项立足于扶助弱势群体的救济制度,不仅无法消除歧视,反而会增加对弱势群体尊严的践踏,需要反思的难道仅仅只有制度本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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