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包括: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扩展资料: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全权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核;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程序由企业相关部门审核、专家进行论证,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