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是如何加强中央集权的
一、中央官僚制度:
朱元璋废除实行一千五百多年的宰相制度,使六部直接接受皇帝指挥
二、司法:
1、朱元璋设立锦衣卫,专门侦缉官民言行;
2、
明成祖设立特务机构东厂;
3、朱元璋设立廷杖制度,即皇帝在殿廷杖责官员。
三、思想文化:
实行“八股取士”的
科举制度,考试的内容是儒学的四书、五经,应考者不许发挥独立见解,文体为“八股文”。大兴文字狱。
四、监察方面:
明太祖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作为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与中央司法机关大理寺、刑部合称“三法司”。“三法司”不能决断的案件,由皇帝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