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购买商住房政策

北京购买商住房政策

自住型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存在一定的区别,但是自住型商品房可以和一般商品房一样进行买卖,在买卖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一定的政策限制,那么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一、北京自住房买卖政策1,自住房是自住型商品房,性质是商品房,不是经适房,因此不需要限制其出租、用于居住的行为。2,如果擅自改变居住用途,如出租商用,或是擅自打隔断等,肯定是不允许的。3,目前北京自住房的政策规定显示,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二、自住型商品房优先购买条件1、北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2、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自住型商品房在买卖的时候是有一定的限制的,首先是不能在5年之内进行转让的,在5年之后如果需要买卖,一般要把差价的30%交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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